BUD專項基金簡介
BUD專項基金計劃
BUD分為「內地計劃」(Mainland programme)及「自貿協定計劃」(Free Trade Agreement programme, FTA)
Scope of funding
內地計劃
本計劃涵蓋三大範疇,包括 (i) 發展品牌;(ii) 升級轉型;以及 (iii) 拓展內銷。以下為符合相關範疇的一些例子
發展品牌
(A) 品牌發展策略和定位 – 企業品牌願景、產品及服務策劃;
(B) 品牌建立、設計和傳訊 – 品牌形象及風格發展、品牌重建;
(C) 品牌管理 – 品牌評估、品牌保護;以及
(D) 品牌監控 – 品牌產權研究及品牌可持續性調查
升級轉型
(A) 商業模式升級轉型 – 由原設備製造商(OEM)轉化為原設計製造商
(ODM)及/或自有品牌製造商(OBM);
(B) 產品創新及重新定位 – 產品策略、新產品開發;
(C) 物料管理 – 供應鏈規劃及執行;
(D) 技術升級 – 製造技術升級、流程及業務自動化;
(E) 管理升級 – 世界級管理系統、業務流程重組、品質改善;以及
(F) 物流管理 – 倉儲管理、車隊管理及分銷管理系統的提升。
拓展內銷
(A) 內銷策略規劃– 內銷策略制定;
(B) 內銷業務營運管理 –營運轉型;
(C) 內銷渠道管理 – 市場推廣策略及研究、銷售及分銷渠道開發、宣傳及推廣活動實施;
(D) 內銷團隊建立及管理 – 員工發展及績效管理。
Scope of funding
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
本計劃涵蓋三大範疇,包括 (i) 發展品牌;(ii) 升級轉型;以及 (iii) 拓展內銷。以下為符合相關範疇的一些例子
發展品牌
(A) 品牌發展策略和定位 – 企業品牌願景、產品及服務策劃;
(B) 品牌建立、設計和傳訊 – 品牌形象及風格發展、品牌重建;
(C) 品牌管理 – 品牌評估、品牌保護;以及
(D) 品牌監控 – 品牌產權研究及品牌可持續性調查。
升級轉型
(A) 商業模式升級轉型 – 由原設備製造商(OEM)轉化為原設計製造商(ODM)及/或自有品牌製造商(OBM);
(B) 產品創新及重新定位 – 產品策略、新產品開發;
(C) 物料管理 – 供應鏈規劃及執行;
(D) 技術升級 – 製造技術升級、流程及業務自動化;
(E) 管理升級 – 世界級管理系統、業務流程重組、品質改善;以及
(F) 物流管理 – 倉儲管理、車隊管理及分銷管理系統的提升。
拓展內銷
(A) 營銷策略規劃– 營銷策略制定;
(B) 營銷業務營運管理 –營運轉型;
(C) 營銷渠道管理 – 市場推廣策略及研究、銷售及分銷渠道開發、宣傳及推廣活動實施;
(D) 營銷團隊建立及管理 – 員工發展及績效管理。
BUD專項基金資助金額
700萬
資助按對等原則提供,即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
BUD專項基金申請資格
所有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,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,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。不論是從事製造或服務行業,或是否已在內地、自貿協定或投資協定經濟體有業務運作,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。